株式會社BENLY(以下稱為「敝公司」)對於利用本敝公司所運營的海外轉送服務(以下稱為「本服務」)的會員,如下規定「BENLY Express利用條款」(以下稱為「本條款」)。

另外,本條款之外,敝公司可以依情況判斷,制訂個別條款。個別條款與本條款視為同一契約。
會員利用本服務時,需要同意所有條款。

第1條(會員資格)


  • 會員是指同意本條款後,為了利用敝公司所運營的本服務而入會的使用者。
  • 會員不能將敝公司服務予第三者利用,出借,賣出,轉讓。

第2條(利用條款變更)


敝公司可以未取得會員同意事先變更本條款。與本服務有關的一切事項,依據變更後的條款為準。

第3條(會員申請)


  • 有意願申請會員者(以下稱為「希望申請者」)是本人申請入會的使用者。若希望申請者是未成年,需得到監護人同意後,才能申請。
  • 若敝公司發現希望申請者具下列事由,即不承認予以入會。若已入會則取消會員資格。
  • 希望申請者是未成年且未得到監護人同意。
  • 希望申請者以往曾被取消資格過。
  • 在提供予敝公司的資料中發現偽造,誤記等。
  • 希望申請者曾有有延遲繳款記錄。
  • 敝公司判斷其他其他不適理由。

第4條(申請內容變更)


  • 若會員註冊變更事項,需毫無延遲依指定格式提交變更事項予敝公司。

第5條(個人資料利用)


敝公司因下列目的使用會員個人資料。


  • 會員管理。
  • 銷售活動,懸賞活動,問卷調查實施。
  • 敝公司或第三者的商品,權利,網頁內容,服務,金融商品(以下稱為「商品」)的銷售或提供。
  • 本服務運營上需要事項之通知-敝公司或第三者商品等的廣告,宣傳,銷售勸誘。
  • 電子雜誌報發送。
  • 包裝,發送,附加費用計算,索取費用。
  • 登載會員所投稿的情報。
  • 各種詢問,售後服務應對。
  • 市場調查,分析,開發新服務。
  • 提供予敝公司及合作企業的統計資料製作。

第6條(退會)


  • 會員依照指定的程序可以辦理退會。
  • 退會後,會員ID與密碼即無法使用。

第7條(本服務的内容)


  • 本服務是敝公司代會員收取會員從日本國內購物網站或銷售業者購買的商品,並轉送予會員本人的服務。
  • 由於敝公司非與會員簽訂購買契約的當事者,所以,關於商品的瑕疵,智慧財產權侵害等問題皆不背予責任。
  • 由於敝公司非運輸業者與商品的運送簽約當事者,因運輸事故而破損,商品未到達等的問題皆不背予責任。敝公司權責是與會員間轉送運送服務契約。

第8條(本服務禁止利用商品)


關於下列商品,會員無法使用本服務。

  • 信用卡,金融卡等卡類。
  • 金融機關存摺或提款卡。
  • 現金及支票,票據,股票,其他有價證券(包含飛機票・演唱會票等的金錢兌換價值兌換券)
  • 飲食用品,其他易變質或易腐壞物品。
  • 興奮劑,大麻,麻藥,精神用藥品。
  • 槍械,刀劍,武器,火藥類,爆炸物,毒藥。
  • 醫療藥品,醫療機器。
  • 兒童色情,A片,其他猥褻物品。
  • 以不正方法取得的物品。
  • 依據包含經由國家的進出口國家,州,地區法令,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物品。
  • 運輸業者的運輸條款所不受理的其他物品。
  • 無記載易判別送達地為敝公司的商號。
  • 書信或現行法所規定的通訊。
  • 活體動植物,死掉動物或剝製動物。
  • 人體或人體的一部分,遺體,遺骨,牌位。
  • 敝公司所視為不適當的其他物品。

第9條(無法交貨物品的處理)


若敝公司收到規定於本條款第8條的商品,請會員選擇下列處理項方式後,以電子郵件通知敝公司。

  • 廢棄
  • 退貨

若選擇退貨,敝公司依據原購物店的利用條款處理,若無法退貨,敝公司銷毀。

第10條(本服務變更及停止)


敝公司,未取得會員同意可以隨時變更或停止本服務內容。敝公司對於因變更或停止服務內容而造成會員的虧損或損害,無需背負責任。

第11條(約束條款及合意管轄)


  • 本條款依據日本法律而訂。
  • 因本條款發生糾紛時,第一審專署管轄裁判所爲東京地方法院。